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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人跨越隔离护栏致交通事故获刑罚


发布日期:(2017-12-17)   点击次数:2221


行人跨越隔离护栏致交通事故获刑罚

在普通市民眼中,行人闯红灯、跨越隔离护栏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最多受到口头警告或50元左右的罚款。但是,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被告人为行人的交通肇事案件,行人因跨越隔离护栏引发重大交通事故而被判处一年半刑罚。

2017年2月17日6时40分许,罗某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,遇到跨越隔离护栏的行人陈某某,因避让不及两者发生碰撞,发生致罗某、陈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,后罗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月28日死亡。经交警部门认定,陈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,罗某负次要责任。
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陈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,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,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结合陈某某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及其认罪悔罪表现,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。

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。因此,不管是机动车驾驶员,还是非机动车驾驶员,甚或行人,只要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造成重大交通事故,都会受到刑法的制裁。在此,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,严守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关爱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,切勿以触犯法律和自己的人身自由去冒险,共建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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